宜賓學院對《宜賓學院2021-2022年采購代理機構服務采購項目》磋商文件中的評分表作出了部分修改,修改后的評分表如下:
序號 |
評審項目 |
分值 |
評分標準 |
1 |
采購代理機構實力(31分) |
綜合 實力 (31) |
1、采購代理機構有屬于本公司用于開展代理業(yè)務的固定營業(yè)場所、開標場地。擁有1個開標室的得2分,每多一個加2分,最多得4分;擁有1個評標室的得2分,每多一個加2分,最多得6分。(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采購代理機構從業(yè)人員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專職人員培訓證明的每有一個得1分,最多得5分(提供從業(yè)人員合格證書復印件蓋鮮章)。 3、(1)項目負責人同時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和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證書的得2分; (2)項目團隊成員(不含項目負責人)同時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和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證書的,每有一個得2分,最多得2分 (3)項目團隊成員中(不含項目負責人)具有律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的,每有一個得2分,最多得2分 (需提供以上人員的資格證書復印件,須提供以上人員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4、采購代理機構2016年以來未受到省級財政部門處罰的得10分,有處罰的不得分。(提供承諾函,根據承諾函進行打分) |
2 |
采購代理機構業(yè)績 (25分) |
業(yè)績 (25分) |
1、業(yè)績要求:2016年以來有省本級政府采購項目業(yè)績,每提供一個加1分,最多加20分。 2、2016年以來開展省本級政府采購項目中需開展過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單一來源、公開招標等代理項目,全部開展得5分,缺少一個扣1分,與第一點的業(yè)績要求不能重復。 |
3 |
采購代理服務能力 (34分) |
采購代理能力(34分) |
1、根據采購代理服務實施方案進行評分,實施方案應包括公司服務理念、采購項目前期服務、采購項目實施過程、采購人權益保障、采購項目后期資料整理等內容,根據方案內容綜合評價為優(yōu)的得15分,良的得8分,合格的得3分,不合格不得分。 2、投入本項目人員不得少于5人,其中不少于3人具有采購代理機構專職人員培訓證明,需提供人員配置方案,需承諾每次服務至少有1/3人員提供服務,根據方案和服務承諾進行綜合評分:優(yōu)得10分,良6分,合格得3分。 3、提供質疑、投訴處理方案進行評分,方案應包括質疑的接受、回復,投訴的接受、回復等具體處理程序和協(xié)助處理程序,根據方案內容綜合評價為優(yōu)的得5分,良的得3分,合格的得1分,不合格不得分。 4、提供項目信息保密措施,措施應該包括項目信息管理、保密制度等內容,根據措施內容綜合評價為優(yōu)的得4分,良的得2分,合格的得1分,不合格不得分。 5、采購代理機構2016年以來在代理我校項目中所代理項目有投訴成立的扣2分。 |
4 |
代理服務費報價 (10分) |
報價(10分) |
參照原《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02]1980號)附件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準收取,此次報價必須先行下浮10%為有效報價,有效報價得基本分2.5分,此外每下浮5%加2.5分,最多得10分。 |
宜賓學院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