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宜賓學院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的通知》(宜學委發〔2020〕28號)有關規定及《關于對顧曉明等37名同志經濟責任審計的函》(宜學院委組函〔2021〕3號)的要求,審計處將對顧曉明等37名同志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
1.顧曉明:原院長辦公室主任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3.05-2020.07);
2.羅先鳳:原校團委書記、學生工作部(處)副部(處)長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09.12-2020.07);
3.文華:原學生工作部(處)部(處)長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3.05-2020.07);
4.易炳平:原基建處處長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5.07-2020.09);
5.梁凱:原審計處處長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7.12-2020.09);
6.周世偉:原發展規劃處處長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5.07-2020.09);
7.羅通:原川茶學院直屬黨支部書記(2018.10-2020.09);
8.許澤宏:原音樂與表演藝術學院黨總支書記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5.07-2020.07);
9.邵菊香:原物理與電子信息工程學院院長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4.12-2020.07);
10.黃飛:原資源與環境工程學院院長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6.05-2020.07);
11.楊永明:原馬克思主義學院院長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5.07-2020.07);
12.楊金云:原武裝保衛部(處)部(處)長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5.07-2020.07);
13.李忠:原計算機與信息工程學院院長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0.03-2020.10);
14.王雄瑞:原數學學院院長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0.06-2020.07);
15.張云祥:原國際交流與合作處處長、港澳臺事務辦公室主任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6.11-2020.07);
16.蒲東升:原法學院黨總支書記(2015.07-2020.10);
17.趙麗萍:原體育學院院長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0.03-2020.10);
18.冷滿冰:原《宜賓學院學報》編輯部主編(正處級)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8.05-2020.10);
19.李惟一:原化學與化工學院黨總支書記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2.10-2020.10);
20.魏琴:原生命科學與食品工程學院副院長(正處級)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5.07-2020.10);
21.楊隨軍:原教育科學學院黨總支書記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5.07-2020.10);
22.閔軍:原圖書館黨總支書記(2015.07-2020.10);
23.黃小惠:原音樂與表演藝術學院院長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5.07-2020.10);
24.董勇輝:原文學與新聞傳媒學院黨總支書記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6.02-2020.10);
25.甘賢雪:原化學與化工學院副院長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工作)2015.07-2020.07);
26.樊富有:原網絡與多媒體管理中心副主任(負責工作)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5.06-2020.07);
27.葉林:原政府管理學院黨總支副書記(負責工作)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0.07-2020.07);
28.覃鳳清:原招生就業處副處長(負責工作)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5.06-2020.07);
29.劉亮:原校地合作辦公室副主任(負責工作)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8.07-2020.10);
30.林川:后勤管理處黨總支副書記(負責工作)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7.07-2020.10);
31.袁成鋼:原物理與電子工程學院黨總支副書記(負責工作)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3.04-2020.10);
32.朱錫中:原資源與環境工程學院副書記(負責工作)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6.05-2020.10);
33.沈富春:原體育學院黨總支副書記(負責工作)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5.07-2020.10);
34.王金月:原圖書館副館長(負責工作)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8.10-2020.09);
35.何春:原教學評估與教師發展中心副主任(負責工作)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8.07-2020.07);
36.陳斌:原后勤管理處副處長(負責工作)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5.07-2020.07);
37.余奎:原計劃財務處綜合科科長兼核算科科長離任經濟責任審計(2018.04-2020.07)。
教職工及學生有情況反映,請到辦公樓319室審計處或撥打審計處電話(3547810)。
特此公告。
宜賓學院審計處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