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將于2022年12月24-25日進行,根據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的要求,為做好疫情常態化下的防疫組考工作,幫助考生盡早了解報考點考試和防疫相關信息和要求,提前做好考試準備,現將宜賓學院考點的有關安排予以公告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地點
1.考試時間:
2022年12月24日-25日上午 8:30-11:30(入場時間7:50)
2022年12月24日-25日下午 14:00-17:00(入場時間13:20)
考試正式開始15分鐘后不得入場,開考150分鐘后才準交卷出場。
2.考試地點:宜賓學院A區碩勛樓、臨港校區8號樓(杏林8幢)(具體考場信息請見《準考證》)
3.查看考場(試座):請考生于2022年12月23日16:30-17:30現場查看考場安排和其他注意事項。
考場所在教學樓在12月23日17:30至12月25日18:00期間實行全封閉式管理,在此期間,所有人員憑《準考證》或考務工作證進入。
二、疫情防控要求
1.所有考生須按照《四川省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健康監測公告》要求,在考前持續做好個人健康監測,如實填寫《四川省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健康情況表》,臨考前自行打印,并在首場考試前將本人簽名的健康情況登記表交給監考老師。
2.考生進入考點時,應保持安全間距有序排隊,接受體溫測量,并出示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體溫<37.3℃的考生,正常進入考點參加考試;體溫≥37.3℃的考生,如復測體溫仍≥37.3℃,由考點安排至發熱考場考試;抗原或核酸陽性的考生,須通過專用通道進入考點的陽性考場考試。
3.在進出考點、考場時,考生須全程規范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接受身份核驗時是否需摘下口罩
(1)進入考場就座后,建議考生全程規范佩戴口罩;
(2)陽性考生在進出考點、考場時,須全程規范佩戴N95口罩;進入考場就座后,仍須全程規范佩戴N95口罩。
4.全體考務人員、監考教師及考生在考試過程中需全程規范佩戴口罩,考試過程所涉及的工作人員進入考試區域必須規范佩戴口罩。
5.學校安排專職醫務工作人員對考場中突發疾病的考生進行診治處理(碩勛樓A101、杏林8幢8102),確保考生及時得到醫治;考試期間發現有發熱、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癥狀的考生,考務工作人員應按照學校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流程進行處理。
6.考生考試結束后立即離校,不得在考點逗留。
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及有關要求,如上述內容發生變化將另行公告。
三、考試注意事項
考生須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考生務必于12月23日前到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考生參加考試時,考生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入場,且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證件或證明替代,以免影響考試。
2.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2023年全國碩士生入學考試將進行入場體溫檢測、人臉識別和安全檢查。身份驗證需進行人臉比對;考生不得攜帶手表、手機等任何金屬(或含金屬)進入考場,以免安檢時耽擱時間。考點每個考場都將在教室正前方標準配置一個掛鐘,掛鐘時間僅供考生參考,開考和終考時間以考點鈴聲為準。詳情請見《關于2023年全國碩士生入學考試入場安全檢查工作的通告》和《考場規則》。
3.宜賓學院考點全部使用標準化考場,各考場均配備高清攝像頭、人臉識別儀、金屬探測儀、無線信號屏蔽儀、無線信號偵測設備等防作弊工具,同時將與國家教育考試中心及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形成三級互聯實時監控體系,全面保障考試的安全順利進行。考試結束后,考點將把所有視頻監控錄像備份送交專業機構進行考試視頻回放。四川省教育考試院、考點及相關部門將根據視頻回放發現的違紀違規事實(包含考試結束后繼續答題和交頭接耳等行為),對相關考生進行處理。
4.考生取出試卷后,首先須核對試卷是否與試卷袋考試科目名稱一致,檢查有無漏頁、漏印、字跡不清、破損等異常情況;要注意閱讀試卷首頁和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開考后(8:30或14:00后)才發現異常情況要求更換試卷和答題卡的,所延誤的時間不予補償。
5.除準考證上招生單位另行規定的特殊文具外,考生一律不允許自帶文具,考點為考生統一配備考試文具(內含黑色簽字筆2支、2B自動鉛筆1支、直尺1把、橡皮擦1個、膠棒1支、小刀1把)。考生在每科考試結束時應將考點統一提供的文具整理好放在課桌上,不得帶出考場。
6.考生需提前做好考試期間的食宿安排。建議考生上午考試結束后,校內用餐。考試期間,考點餐廳提供午餐服務,考生可付費就餐。A區碩勛樓A101、臨港校區求是會堂可供午間休息。
四、考試紀律
請考生遵守本人報名現場確認時簽署的《報考碩士研究生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樹立法治和誠信觀念,珍惜個人榮譽,遵守考場規定和秩序,誠信考試: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4條,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而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均觸犯刑法。上述行為將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79條,對于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非法獲取考試試題或者答案,攜帶或者使用考試作弊器材、資料,抄襲他人答案,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以及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考試成績的作弊行為,將由組織考試的教育考試機構工作人員在考試現場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終止其繼續參加考試;組織考試的教育考試機構可以取消其相關考試資格或者考試成績;情節嚴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停止參加相關國家教育考試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3.對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行為,在尚未觸犯刑法及其他法律的情況下,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處理。視情節輕重,同時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考試1至3年的處理;對在校考生,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
4.考生的準考證在使用期間正反兩面均不得涂改或書寫,否則將按違紀處理。
5.考生請勿攜帶任何通訊工具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進入考場。考試開始后,如監考人員發現考生攜帶上述物品(手機除外),將按違紀處理;攜帶手機進入考場者,無論手機開機與否,均按作弊處理。
6.考生請勿攜帶手表、手環等計時器進入考場(考場內置有掛鐘為計時參考,開考和終考時間以考點鈴聲為準),否則將按違紀處理。
7.考生請勿帶走考場發的任何物品,包括試題、答題紙、草稿紙和文具等,否則將按違紀處理。
8.終考時間一到,考生須立即停筆,如繼續作答,將按違紀處理。
9.考生的違紀、作弊情況均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記入考生人事檔案。
10.舉報電話:0831-3545939,舉報電子郵箱:ybuxwb@163.com。
預祝各位考生考出滿意的成績!
附件:
2.四川省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健康情況登記表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4.宜賓學院臨港校區導航圖
5.碩勛樓應急疏散圖
6.杏林八幢應急疏散圖
宜賓學院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