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宜賓學院2023-2024年采購代理機構服務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文件和采購公告
更正原因:第六章供應商資格證明文件第十條和說明內容
補充第八章評審標準業績要求內容
更正內容:
將本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第六章供應商資格證明文件第十條更正為:
(一)第六章(十)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供應商的特定條件證明材料;(按以下內容提供)
1.采購代理機構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信用渠道記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代理機構;(提供查詢截圖或承諾函,承諾函格式自擬)
2.代理機構未處于政府部門禁止代理政府采購業務處罰期;(提供承諾函,承諾函格式自擬)
3.第一包:采購代理機構必須在四川省成都市設有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機構或分支機構,并在成都市區設有開標地點;第二包:采購代理機構必須在四川省宜賓市設有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機構或分支機構,并在宜賓市市區設有開標地點。(提供登記注冊的證明材料,并承諾按要求設立開標地點開標)
(二)第六章說明中的③條更正為:供應商在參加采購活動前,被納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稅務部門、銀行認定的失信名單且在有效期內,或者在前三年采購合同履約過程中及其他經營活動履約過程中未依法履約被有關部門處罰(處理)的,不能認定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將本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第八章第(六)評審標準中的第二項更正為:
2 | 采購代理機構業績 (25分) | 業績 (25分) | 1、業績要求:2018年以來有省本級政府采購項目業績,每提供一個加1分,最多加20分。(提供采購公告截圖,加蓋投標人公章) 2、2018年以來開展省本級政府采購項目中需開展過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單一來源、公開招標等代理項目,全部開展得5分,缺少一個扣1分,與第一點的業績要求不能重復。(提供采購公告截圖,加蓋投標人公章) |
其他內容不變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8日
三、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項目聯系人:可老師
電話:0831-3545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