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構建豐富的校園餐飲結構,滿足我校師生多元化的飲食需求,宜賓學院擬對臨港校區鴻儒食府特色餐飲(非食堂基本大伙)合作經營服務商進行公開遴選,邀請符合本次采購要求的商家參加,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項目:宜賓學院臨港校區鴻儒食府特色餐飲合作經營服務商遴選
二、遴選項目簡介
(一)基本概況
宜賓學院臨港校區二期鴻儒食府三樓(第三層除302和303號房間外其他區域)為新建待營業餐廳,建筑面積3000余平方米,有5個檔口,均具備獨立的售賣間和廚房操作間,已配置內堂加工烹飪及相關配套設施設備,水電氣齊全,大廳就餐位1000余個。擬引進經驗豐富、信譽良好的餐飲企業開展特色餐飲技術合作,主要經營特色風味、小吃快餐等特色餐飲(非食堂基本大伙),與鴻儒食府二樓保障餐飲互補。本次中選的服務商成為本項目的合作經營方,合作經營方不得轉租、轉讓、分包或委托他人經營,合作經營期間必須接受及配合學校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采購內容
采購項目名稱 | 經營范圍 (非食堂基本大伙) | 合作期限 | 備注 |
臨港校區鴻儒食府三樓特色餐飲合作經營服務商遴選
| 烤肉系列、干鍋系列、砂鍋系列、冷鍋串串、鐵板風味、特色套飯等風味小吃,與鴻儒食府二樓保障餐飲互補。 | 合作經營期限為三年,合同一年一簽。一年期滿年度考核合格,可續簽下一年度的合同。如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續簽下一年度的合同。如因宜賓學院主管部門政策規定或國家相關政策規定不能續簽的則不再續簽。 | 合作經營方不得轉租、轉讓、分包或委托他人經營。 |
(詳見遴選文件第五章)。
三、遴選申請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遴選申請人須是具備法人資格、在中國境內注冊的餐飲企業,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須包含餐飲服務。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3.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四、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2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宜賓市翠屏區大學路三段5號宜賓學院臨港校區鴻儒食府二樓217辦公室。
五、遴選文件獲取方式
遴選申請人提交報名資料即可免費獲取遴選文件,報名資料如下(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1.法定代表人報名的:持本人身份證原件以及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報名的:持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以及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六、遞交遴選申請文件
1.截止時間:2025年1月13日10:00(北京時間)。
遴選申請文件必須在截止時間前送達遴選地點。逾期送達或密封和標注不符合遴選文件規定的恕不接受。本次遴選不接受郵寄的遴選申請文件。
2.遞交地點:宜賓市翠屏區大學路三段5號宜賓學院臨港校區后勤管理處辦公室(行政樓411)。
3.提供繳納遴選保證金憑證依據
遴選申請人遞交遴選文件前須繳納遴選保證金100000.00元(壹拾萬元整)并提供繳納證明。未足額繳納遴選保證金的,不能參加本項目遴選。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宜賓江北支行
開戶名:宜賓學院
納稅人識別號:12510000450718984H
賬 號:51001725108051501285
電 話:0831-3545066
注:轉賬時請注明參選人名稱,請使用對公賬戶。
如有下列情況,學校有權不予退還遴選保證金:
(1)遴選申請人在遴選有效期內撤回遴選申請;
(2)遴選申請人提供虛假的遴選申請文件;
(3)遴選申請人在遴選過程中有違規違紀行為;
(4)遴選申請人在遴選有效期內收到中選通知書后,由于自身原因未能按照遴選文件要求與宜賓學院簽訂并履行合同。
如無上述情況,遴選結果排名前三名的遴選保證金在項目合同簽訂后30個工作日內由學校原路無息退回,其余遴選申請人的遴選保證金在評選會議結束后30個工作日內由學校原路無息退回。
七、信息發布
本遴選公告在宜賓學院網站以公告形式發布,宜賓日報同步公告。
八、遴選人:宜賓學院
通訊地址:宜賓市翠屏區大學路三段5號宜賓學院
報名聯系人/現場勘查聯系人:鄭老師
聯系電話:15351350517
宜賓學院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