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史館建設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發展歷程的反映與總結。為充分展示學校發展歷史、辦學理念、文化積淀和育人成果,學校啟動校史館項目建設?,F就宜賓學院校史館建設概念性設計方案項目,以校內比選的方式確定供應商。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宜賓學院校史館建設概念性設計方案。
2.項目預算:含稅價5.8萬元。
3.設計面積:展廳建筑面積約1000平方米(以建筑圖紙面積為準)。
4.功能定位:一是以陳列學校發展歷史、展示學校辦學過程和不同時代學校面貌;其次,是充分展示學校的優良傳統與校園文化精粹;第三是通過校史館的陳列與展示,成為學生德育教育和人文教育的基地。校史館建設項目概算控制在350萬元以內。
二、設計方案內容及要求
(一)設計內容
概念性設計方案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內容:
1.設計理念、設計主題、設計原則及設計創意等說明;
2.展陳布局和流線設計;
3.展陳脈絡、展陳重點及亮點特色;
4.展陳大綱;
5.展廳及周邊空間設計與效果圖(總平面圖、整體布展效果圖、布展流線圖、分區平面圖、分區效果圖、重要位置的平面圖及剖面圖和立面圖、局部效果圖、聲光電呈現形式等);
6.校史館建設項目總概算(盡可能細化,按工程類、設備貨物類、服務類等列出項目清單,分項目估價,以及項目總體概算)。
(二)設計要求
1.主題鮮明、思路清晰。圍繞學校建設特色鮮明的應用型綜合大學和培養高素質應用人才目標和“自強不息 至善致遠”的宜賓學院精神,明確展館主題。聚焦“史”的展示與表達,全面梳理和展示學校在各個時期的辦學歷史、顯著特點、文化積淀和辦學成果。
2.創意獨特、布局合理。適當體現宜賓地域文化特色,充分考慮建筑空間與周圍景觀的特點,展陳手法上既運用傳統展陳手法彰顯人文情懷,又注重科技感和數字化,采用現代展示手段體現時代特征。設計方案需滿足消防、排風、防潮等要求,整個空間設計要體現人性化、合理化,最大限度地利用空間,每部分空間比例劃分合理,內容展陳飽滿。
3.色調舒適、展陳新穎。整體色調體現歷史厚重感和綠水青山理念,與學校臨港校區視覺形象協調一致。各展區根據展示內容的不同,采用適當色彩對展區內容進行烘托展示和氛圍營造,使色彩服務于空間,空間服務于內容,各展區過渡自然,風格協調;圍繞展陳主題,貼切采用圖文展板、實物展陳、情景重現、多媒體等多種手法,充分考慮展項表現形式、展示方式、展示效果與觀眾體驗,兼顧內容信息的可更新性,體現原創性。
三、資質要求
參選設計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設計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司,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裝飾工程設計專項乙級及以上資質(有效期內);
3.近三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書面聲明;
4.設計單位自2020年1月1日以來,具有校史館、博物館、展覽館等展廳設計業績或承擔過設計施工一體化項目。(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提供業績合同復印件;提交最多不超過2項);
5.設計單位不得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招標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四、工作安排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2025年1月14日18:00點前,有意向參與本次比選的設計單位填寫《報名表》(見附件),將加蓋公章的掃描件及相應資質證明材料掃描件發送至聯系人電子郵箱,逾期不予受理。學校在收到材料后1日內進行資格初審,并電子函件回復初審結果。
(二)現場勘察
2025年1月17日14:30,通過資格審查的設計單位到宜賓學院臨港校區參加現場踏勘,并獲取學校提供的相關資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方案提交
2025年2月20日9:00-12:00時(如時間有變另行通知),現場提交方案文件至宜賓學院臨港校區圖書館西樓4樓413室,提交后不予退還,逾期不予受理。方案文件應包括但不限于:
(1)設計說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對設計理念、設計主題、設計原則及設計創意,展陳布局和流線設計,展陳脈絡、展陳重點及亮點特色等依次進行說明。
(2)展陳大綱
展陳大綱由設計單位自行編制,應全面體現學校的辦學歷史與發展成就。
(3)展廳空間設計與效果圖
設計效果圖應充分表達設計單位先進的設計理念,最大限度整合征集方展陳意圖,應包括展陳內容的各方面:展館內頂面、立面、地面及門廳外標識等空間環境設計;展柜、圖文展板、說明牌等展具設計;浮雕、場景、藝術品設計;多媒體及智能化應用設計;照明及電路設計;消防設計等。
(4)校史館建設項目總概算
設計單位需提供完整準確的項目概算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參數、數量、預算單價及總概算等,如無完整總概算方案,則視作方案無效。
(5)設計方案著作權聲明函
沒有聲明函的,視作設計方案無效。
(四)方案比選
設計單位按方案文件提交先后順序對設計方案以PPT形式進行現場演示,學校組織專家對方案進行綜合評審,時間限30分鐘以內。評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公示比選結果
比選結果將在學校網站進行公示。
五、其他事宜
1.設計單位需在提交截止時間前同時提交紙質版和電子版。紙質文件需加蓋單位公章,連同電子文件一同蓋章密封。電子文件需包含全部應征文件的電子版,以U盤形式提交。
2.概念性設計方案必須保證原創性,如涉及任何知識產權爭議或法律糾紛,由設計單位負責,與學校無關。中選單位的設計方案,其知識產權歸宜賓學院所有。
3.中選方案的設計單位必須配合學校進一步完成方案的修改和優化,并配合后期深化設計提供必要的咨詢和現場技術服務,保證設計方案的完整高質量落實和呈現,并對設計方案負責。
4.設計單位對學校所提供的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查閱、使用及轉閱,資料中所涉及的文字、圖片、數據、表格等均屬學校所有,未經同意,不得他用。
5.設計單位向學校提交設計作品成果即視為接受上述要求,受到上述要求的約束。
六、聯系方式
聯 系 人:羅老師
聯系電話:13990928637
電子郵箱:1997501002@yibinu.edu.cn
宜賓學院
2025年1月10日